(2020年3月17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韶光为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主任(局长)。
二、决定免去:
张利华的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主任(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