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按照党员处分程序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9年上半年共给予包海光等7名同志党纪处分,现通报如下:1.2019年4月16日,给予市司法局党员包海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2019年4月23日,给予市水利局党员宫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3.2019年4月26日,给予市卫健委党员李庆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4.2019年5月6日,给予市生态环境局焦士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蒿彦同志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5.2019年6月4日,给予市委办党员王震同志开除党籍处分;6.2019年6月25日,给予市药业发展局党员李先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市气象局及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受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于1月24日开始好转,符合预警解除条件。...
按照国家和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安徽省、亳州市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自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疫情迅速传播,目前多个地区均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支持,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
根据国家、安徽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