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在装卸货物时,应开启扬尘防治设施,防治扬尘污染周边生态环境。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大队在陈大镇境内巡查时,发现一座码头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目前 ,该码头已被立案调查。 1月1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大队执法人员,在陈大镇巡查时,发现陈大码头抓机正在装卸砂石,喷淋和雾炮都没有开启,地面积尘较多。执法人员当场对码头的抓机进行了查封。执法人员表示,这座码头治污设施未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被立案调查。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大队二中队队长王磊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对这起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1月26日,在陈大码头,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时发现,码头内的冲洗平台、雾炮、喷淋设施都能正常使用,现场一辆洒水车正在冲洗码头内的地面。 陈大码头管理人员石松涛表示,他们将吸取教训,保障扬尘防治设备正常使用,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 涡阳县陈大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站长张从虎表示,他们将加强对陈大码头的巡查,严格要求码头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如果再次发现该码头没有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他们将立即报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大队。 作者:刘浩 汝平 编发:亳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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