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公示

2019-05-16 08:00:00 来源:广州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与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经逐级推荐遴选并报省委组织部初审同意,现将我市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一)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对象

1. 陈舒舒,女,汉族,40岁,现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长期奋战商事审判一线,组建涉“一带一路”专业合议庭并担任审判长,审结一批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平的区域投资贸易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涉外涉港澳案件司法制度创新,有力提升国际司法公信力。被评为南粤建功立业女能手、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手、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等,被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2. 罗强,男,汉族,31岁,现任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信息处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创建“互联网+信号灯”实验研究平台,参与“鹰眼”系统的研发测试和应用推广,在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羊城杰出青年卫士等,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3. 严福长,男,汉族,31岁,现任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主任科员。积极参与推动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等试点工作,经办养老“大配餐”,全市长者饭堂增长到1024个,不仅有效解决了独居、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就餐问题,还提供医疗护理、营养指导等服务,在创新推动广州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评为广州机关优秀志愿者。

4. 孙雷,男,汉族,44岁,现任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副站长。从事水污染防治工作22年,在广州市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屡创佳绩。2017年,开创性完成污染物量化分析,获评国家水利部2017年基层治水十大经验和广州市治理改革创新奖。组织开展全市网格化源头减污挂图作战和典型排水户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水行为,实现了水污染源头减污、控污。

5. 曾庆东,男,汉族,49岁,现任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主任科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28年,推动建立了广州市电梯事务社区治理机制,解决了老旧楼宇加装电梯的后顾之忧,努力破解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难题。

6. 赖英艳,女,汉族,47岁,现任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梅花村司法所所长。扎根基层司法所27年,始终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权益,成立了英艳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积极投身到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广州市第七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

7. 张宇筠,女,汉族,39岁,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四级高级检察官。长期奋斗在办案一线,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00多件,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办理了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海洋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守护海洋环境。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广州市三八红旗手等,被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8. 刘丽云,女,汉族,41岁,现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长期从事环境信访工作,积极维护群众权益,努力构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善打硬仗、敢啃硬骨头,参加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工作,经常连续加班加点,审核大量案件材料,保障了环境案件的高质量办理。被评为广州市维稳及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二)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

1.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民生权益,五年来审结涉劳资、医疗、妇儿等民生案件3万余件,法官年人均结案3百余件,结案率98.6%,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居全国法院民事审判部门前列。被评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等。

2.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秉持“一条热线系民心,一颗赤心为百姓”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消费纠纷投诉难”的问题。组建以来,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350余万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示范单位等。

3. 广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是一支坚守信访维稳第一线的群团工作先锋队。近年来,排查核处劳资舆情1300余宗,协调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200余起,成功调解案件1400余宗,指派工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近1万起,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被评为广州市维稳及综治工作先进集体。

4. 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传染病防控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在历次重大疫情防控中冲在第一线。每年承担大型活动卫生保障任务20余次,形成了公共卫生保障的“广州模式”。打击非法行医,近5年取缔非法行医场所3600余间。被评为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9517日至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处

电话:(02083550307

传真:02083550340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

邮政编码:513000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201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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