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二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通知

2020-05-01 19:42:00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穗府规〔2020〕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二批市级公共服务

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权强区改革,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充分调动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18年将121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区(不含功能区,下同)实施的基础上,再将17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区实施。

  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放权强区工作,认真做好事项调整后市区统一标准实施、统一平台监管和统一培训指导等工作,确保相关公共服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第二批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7项)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0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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