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12-06 17:50:00 来源: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物业监督管理、运输管理等权限下放城区政府的通知》(贵编〔2019〕12号)文件精神,现按职能划分,调整部分道路运输业务至港北区交通运输局、港南区交通运输局和覃塘区交通运输局办理(三区交通运输局办理事项目录详见附件)。

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调整事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及三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均可办理。

2020年1月1日起,调整的事项仅在三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将不再办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

办理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2楼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84、85号交通窗口

咨询电话:0775-4568342、4568347

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

办理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04号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27、28号交通窗口

咨询电话:0775-4565907、4590816

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

办理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12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0775-4332989

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

办理地址:覃塘区中山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0775-4861476

特此公告

 

附件:三区交通运输局办理事项目录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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