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2020-11-21 06:06:59 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契税补贴预约

契税缴纳预约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缓解因疫情造成的生产生活压力,助力全面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展商品房(含商品住房与商业用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本辖区内购买商品房(含商品住房与商业用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买受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具体如下:

凡在2020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含)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凡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含)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凡在2020年12月21日(含)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契税缴纳采取现场缴纳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刷银行储蓄卡或信用卡(不含中国银行信用卡)方式缴纳,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方式缴纳(提前绑定好银行卡)。

1.办理流程:(1)新建商品房:预约—资料审核—缴纳契税。纳税人需提前通过微信扫描“契税预约二维码”进行预约取号,预约号当日有效。(2)二手房缴纳契税正常办理,无需预约。

2.办理地址:(1)新建商品房:济源市民之家CD区五楼(资料审核区)—AB区一楼(契税集中征收区)。(2)二手房:济源市民之家C区二楼不动产交易中心。

3.办理所需资料:

(1)商业用房仅需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

(2)商品住房需结合本人不同情况携带以下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信息查询告知单》原件;

纳税人已婚:身份证(夫妻双方)、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信息查询告知单》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信息查询告知单》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信息查询告知单》原件。

4.契税缴纳现行适用税率如下:

商业房屋契税税率统一为4%;住房按照以下情况确定适用税率:

5.现场办理特别提醒:

(1)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办理必须提前预约并全程佩戴口罩,预约当天未到的,需重新预约,扫描本公告所附二维码即可进行预约。为避免人员拥堵,请遵守秩序,排队进场办理。

(2)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3)办理时间:周一到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服务电话:0391-6836086

四、补贴资金办理方式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契税完税证、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需提交经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资料和复印件,到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登记,并提供复印件。

申报办理地址:市民之家4楼C区

咨询服务电话:0391-6936622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相关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申请人信息资料,编制符合补贴条件的明细表(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补贴金额、契税完税凭证号、联系方式等),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人银行卡。

申请人需在2021年1月15日(含)前,向住建局契税补贴审核窗口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执行,政策解读权归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此通告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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