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讯 “感谢检察院给我机会,让我的企业能够顺利恢复生产!谢谢你们!”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后,高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2018年,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某公司负责人高某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收了外县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本县税务局进行了认证抵扣。案发后,高某主动投案自首。2020年6月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上蔡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该企业为本县七十余名农民提供了就近就业机会,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县域经济发展和保障了社会稳定。系本人初犯,案发后又主动投案,且将违法所得税款及相关滞纳金全部补缴完毕,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避免高某被刑事追责而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生产,9月4日,综合全案情况,该院依法对其企业及本人作不起诉决定。当日,承办检察官向高某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向她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上蔡县检察院紧扣“六稳”“六保”,坚持打击犯罪与帮扶止损并重,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打上一针有力“强心剂”。(王冰 通讯员 雷倩 王豪 梁云) 中国小康网河南频道投稿信箱:1005506700@qq.com 热线电话:0371-63717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