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为了切实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守门人”,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省出台了《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80%以上,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明显提高。 按照《计划》,2020年,全省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021年,80%左右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到2022年年底,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设置符合要求的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其中30%以上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15%以上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任,我省将通过3年时间,来抓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标准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