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湖湘家园A栋3单元电梯门机板损坏,导致电梯无法正常运行,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现湘潭市湖湘家园业主委员会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上述紧急情况进行维修、更新。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湘潭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湘潭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湖湘家园A栋3单元电梯门机板更新符合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现公示如下: 1.维修项目:湖湘家园A栋3单元电梯门机板更新 2.维修金额:10997元(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3.分摊范围:湖湘家园A栋3单元全体业主 4.维修单位:长沙利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