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历史沿革

2019-07-23 13:48:3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地名由来

  中国小康网 “湘潭”之名来源于它的地理特征。一说为此地因处湘江之曲而多“潭”乃得名“湘潭”,另一说则更广为接受,即得名于昭山下湘江中的湘州潭,即昭潭,此潭实际为湘江中较深的一段,但因为传说中与周昭王的联系而颇为有名,以至于作为一个主要地理特征自唐朝起赋名其所在的地域为湘潭县。

  湘潭市境内自汉代设立第一个县治--湘南县并构筑县城(今湘潭县石潭镇古城村)。自唐移湘潭县治于洛口(今湘潭县易俗河镇)基本确立今湘潭市区和湘潭县的境域有1200余年。湘潭境内的古代居民,已知的至迟在距今5000年前。

  建制沿革

  商周时期,市境为荆楚之地,百越文化的影响较大。从出土的文物看,这里是中原文化和南方文化交汇融合地区。

  战国后期,楚从黔中郡划出长沙郡,湘潭市全境属长沙郡。秦统一中国,郡属仍旧。

  西汉,刘邦封吴芮为长沙王,继而刘发为长沙王,湘潭全境属长沙国。

  东汉初,建湘乡县,划入零陵郡,境内余地属长沙郡。建安二十年(215年),蜀、吴划势力范围,零陵郡属蜀,长沙郡属吴;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吴袭荆州,市境遂均属吴衡阳郡,郡治在今湘潭县古城乡。

  晋,市境属衡阳郡,郡治仍在今湘潭县古城乡。当东晋从荆州析出湘州时,境属湘州。

  南北朝时期,市境属南朝管辖,属湘州衡阳郡。

  隋,市境属潭州长沙郡。唐天宝八年(749年),从隋代的湘潭和衡山两县北部调整出新的湘潭县,并将县治移至洛口(今易俗河镇)。

  五代时期,市境为南方马氏所建楚国属地,隶潭州长沙府。

  宋朝,市境属荆湖南路潭州。南宋,湘潭县城迁往今湘潭市城正街元贞元年(1295年),湘乡、湘潭县均升为州,均属湖广行省湖南道天临路。

  明,市境属潭州,湘潭、湘乡复为县。

  清代,市境属长沙府。

  1949年8月,湘潭和平解放,湘潭县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7月,经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改湘潭县城关区为湘潭市,隶属由岳阳迁至湘潭的长沙专署(1952年10月改名为湘潭专署),湘潭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53年04月,政务院批准湘潭市为省辖市,由湘潭专署代管。

  1968年09月,成立湘潭市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湘潭市革命委员会改名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同年湘潭市改为省直辖市。

  1983年08月,湘潭地市合并,将其原湘潭地区的浏阳县划归长沙市,醴陵、攸县、茶陵、酃县划归株洲市,湘潭、湘乡两县划归湘潭市。湘潭实行市管县体制。全市辖湘潭、湘乡两县和雨湖、岳塘、湘江、板塘、郊区五个区。

  1984年,将湘潭县的银田镇和韶山区划出设立县级韶山区,由湘潭市管辖。

  1986年,湘乡县改市,仍由湘潭市辖。

  1990年韶山撤区建市,1992年湘潭市城郊区由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区五个行政区以湘江为界调整为雨湖、岳塘两个行政区。

  2005年08月1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5]72号):将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迁移至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

  2009年,根据湘潭市政府决议,将面积138平方千米的响水乡成建制划归雨湖区,由九华示范区托管,雨湖区面积由74平方千米扩大为212平方千米。

  2010年,将响塘乡、姜畲镇成建制划归雨湖区,雨湖区的面积增加到451.39平方千米,由全省35个行政区中的第32位提升到11位,两年时间面积扩大5倍多。

  2012年3月20日,湘潭市委决定将湘乡市龙洞镇的7个行政村和金石镇的2个行政村成建制划归韶山市,调整后,韶山市的面积由原来的211平方千米增加到247.3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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