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长江主岸线小船厂、小码头、小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0-03-31 08:00:00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扬州市长江主岸线仍存在小船厂、小码头、小企业粗放无序占用岸线和挤占生态岸线”的生态环境问题是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苏政办函[2019]29号文),也是我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的整改任务(扬府办发[2019]30号文)。整改目标是依法关停拆除违法违规占用岸线和挤占生态岸线的小船厂、小码头、小企业,整改时限为2019年12月底前。根据扬府办发[2018]104号、扬府传发[2019]44号、市政府办专题会议纪要[2019]第11期等文件要求,市工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各自牵头核查项目的清理整治,68个小船厂、小码头、小企业(附表)已关停、拆除,完成了整改目标任务。现将整改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常家斌,联系电话:0514-87872333。

附:小船厂、小码头、小企业整治名单(关停拆除).doc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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