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基层“三整合”改革

2020-04-04 08:00:00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扬州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在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如何让镇街“强身”、让机构“瘦身”、让一线“健身”?

记者3日从市委编办获悉,我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启动基层“三整合”改革,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整合审批、服务和执法力量,构建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形成“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治理结构。

据介绍,本次改革包含职责权限、职能机构设置等7个方面17项改革内容,涉及全市83个乡镇(街道),预计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7月至9月进行调整完善。本轮改革主要有哪些内容?本报带你一览。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发挥镇街党委领导作用,镇街建立党建工作办公室,把党组织建在网格上。抓乡促村,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实体化运作。

2赋予乡镇行政审批权和综合行政执法权

在镇街成立行政审批局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事项在省委明确的行政审批目录(共46项)和综合执法目录(共323项)中,以县为单位进行选定,并按有关程序审批。镇街建立两种执法模式,一是综合执法,主要是整合镇街现有执法力量,简易、常见、专业性不强的执法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二是专业执法,专业性较强的由县(市、区)机关部门(或派驻镇街机构)进行执法或联合执法。

3调整镇街职能机构

乡镇原则上设置“一办八局”,分别为党政办(挂“指挥调度中心”牌子)、行政审批局(挂“为民服务中心”牌子)、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党群工作局(挂“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经济发展局(挂“财政局”牌子)、农业农村局(挂“扶贫工作办公室”牌子)、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社会事业局、社会治理局。街道原则上不设行政审批局(单设为民服务中心),参照乡镇设置不超过8个职能机构。人大、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统战、人武等领导职数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设置。

4优化整合镇街事业单位

除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医院、卫生服务机构和专职消防队等以外,乡镇(街道)的“五大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济发展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社会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等全部整合,成立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原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划入,相关职能由乡镇(街道)职能机构承担。

5统筹使用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筹编入“一办八局”,在机构内部按规定明确职务职级,实行AB岗,逐步实现“一专多能”、“多专多能”,并探索同岗同奖激励机制。

6强化属地管理

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并按规定整合。公安、税务、民政、残联、社保(医保)等县直部门设在镇街的服务窗口按照“能进则进”原则进驻为民服务中心。

7赋予乡镇对驻镇机构考核权

县(市、区)部门派驻在镇街的审批服务执法人员,纳入镇街统一管理、考核,赋予镇街党(工)委对其负责人的任免建议权、绩效评议权和奖惩建议权,对派驻镇街的机构和人员考核时,乡镇(街道)权重不低于50%。

8建立市县乡三级指挥调度平台

以“扬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管理平台”为依托,建立为民服务、实时监控、督查考核等于一体的联动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政府12345、数字化城管等平台,形成“多网合一”的综合网格管理模式,实行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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