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西藏考区领导小组公告

2017-06-19 16:56:18 来源:西藏农牧信息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西藏考区领导小组公告

(第1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现就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者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可以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限于2017年12月31日止)。

  2.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gov.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7月30日。

  3.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7日至8月11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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