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绿化工程审查 小区绿化有“量”还要保“质”

2020-04-02 07:20: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作者: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售楼时,沙盘上植被丰富,美如画。交付时,绿化“缩水”,大树变小树,小树变草坪;更有甚者,草坪变身塑胶场地,人工湖竟然是塑胶铺装……今后,类似侵害业主“绿色”权益、损害小区居住品质的现象,有望得到遏制。记者昨天从市绿化园林局获悉,我市已启动对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绿化方案进行审查,由过去仅对绿地数量的把控,扩大到绿化品质的提升,实现通盘把关。不仅审查小区绿地率是否达标,还要审查绿化树种配置、各功能分区是否合理等。

“单元楼下只剩6棵光秃秃的树杆!”去年底拿房时,看到严重“缩水”的小区绿化,浦口一小区业主袁女士又气又急。

买房前,袁女士和其他业主一样,看中的是小区有树有草有水景的绿化品质。开发商当初宣称小区“绿化茂密,舒适宜居”,售楼处的沙盘也显示,小区内绿植繁茂品种多样,整体绿化覆盖率较高。但拿房时,实际情况却相去甚远。

袁女士所遭遇的“绿色”侵权并非孤例。在此之前,栖霞一小区业主在收房7天后,楼栋下的绿化草坪就被硬质路面取代。江宁也有小区业主在收房时才发现,住宅楼前的绿化草坪变成了塑胶场地。

小区绿化频遭“缩水”,业主维权却困难重重。根据我市绿化条例,城市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而这个绿地率的范围,在一个小区内,又分组团绿地和宅旁绿地。

所谓宅旁绿地,是指住宅建筑四周的绿地;组团绿地则是居住绿地中引导居民进入、供居民共同使用、具有一定规模与游憩功能的绿地,组团绿地内一般包含休息活动设施、景观小品等。

“对于居住区附属绿地的要求,以往只需现场测量这些绿地面积,达到小区用地面积的30%即符合规定。只看面积,不看地上的具体生长物,仅把控小区绿地面积的问题。”市绿化园林局规建处工作人员表示。

于是,不少开发商为降低成本,就在小区绿化品质上“缩水”或打“擦边球”。而业主在维权时,也往往因执法部门缺少处罚依据,权益难得保障。

类似上述问题在我市园林部门介入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后,有望得到遏制。

“现在审查不仅要保证小区绿地面积达标,还要对绿化品质把关。”工作人员介绍,在绿化设计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园林部门就要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审查会,审查绿地率、透水铺装率、植物规格、窗户与乔木间距等指标,相关专家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从植物品种搭配、风格、特色,绿地功能分区、布局的合理性提出审查意见。

“小区的绿化既不能太疏也不能太密,过犹不及,不足也不行。”工作人员介绍,要按照产生生态效益最大化的“乔灌草”复层配置模式,尽量少用城市道路绿化树种,选用彩叶树种、开花乔木,“乔木、灌木、草坪搭配起来,既有层次感,又有品质。”

记者了解到,对于审查通过的绿化设计方案,园林部门将加盖绿色图章,待项目竣工验收时,再对照竣工图逐项核实备案,确保设计方案落地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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