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经2019年12月26日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