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我市符合条件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2020-04-02 08:00:00 来源:秦皇岛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平建设时期,民兵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2020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遂行应急应战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规定,倡议我市符合条件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一、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参加民兵组织的人员在政治上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警卫、侦察、防暴、消防、抗洪、抗震、通信、网络、电子信息、电力、修理、气象、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心理、舆论宣传等)、户籍在本地或工作稳定的人员、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当地军事机关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三、民兵待遇

(一)免费参加体检。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检查。

(二)发放训练补助。为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同时享受工作单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三)优抚优待保障。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在全市范围内倡导民兵优先待遇。

四、报名方式

各县(区)符合条件公民可到当地人民武装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415日。

联系电话:

海港区:0335-5951244    

山海关区:0335-5951249

北戴河区:0335-5951264    

抚宁区:0335-5951274

青龙满族自治县:0335-5951289    

昌黎县:0335-5951269

卢龙县:0335-5951287    

开发区:0335-8357152

北戴河新区:0335-3592896

望广大符合条件公民踊跃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秦皇岛民兵!

秦皇岛军分区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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