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2020-02-07 08:00:00 来源:临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临文旅办〔2020〕10号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旅行社: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力支持文旅行业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尽快将对旅行社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依据文旅部办公厅(文旅发电〔2020〕33号)文件精神及省文旅厅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即日启动暂退旅行社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标准

暂退范围为全市已依法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领取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二、交还日期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三、工作流程

按照特事特办、好事快办的原则,大力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报要件,尽快将支持旅行社发展的好政策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一)旅行社填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法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旅行社分社不在临沂市辖区范围内的,需要设立社提供《守法经营承诺书》。

(二)发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的同时,旅行社需签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到期交还告知书》。

(三)鉴于我市旅行社较多、涉及资金量大,又处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经与银行协商,实行预约办理保证金暂退手续。

中国民生银行:史春霞 8966501 18265106596

(2月11、13日营业,其他时间待定)

邮政储蓄银行:李丽 8058527 13953998819

(2月11、13、17、19、21日营业,其他时间待定)

错过集中办理时间的旅行社可在3月5日前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通知辖区内所有旅行社,做到应知尽知,不漏一社,确保做到全覆盖。

(二)各旅行社接通知后,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5日前均可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提交申请书。

(三)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相关旅行社企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依法变更和备案工作。接受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必须按期交还保证金,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联系人:姚希峰 8057117 13605399833

徐 晖 8127571 18653999535

陈 丹 8127571 18653960909

办公地点:北城新区市行政中心东南侧,临沂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大楼508室



    附件:1.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到期交还告知书

          4.旅行社守法经营承诺书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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