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2-03 08:00:00 来源:潍坊文化旅游局 作者:普通管理员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属高新区文广新局、滨海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文化旅游管理局、经济开发区文化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参照《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按照《潍坊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文件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进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标准要求如下:

(一)真实存在,并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三)在一定群体或者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四)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五)重视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有符合要求的项目保护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简称“情况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三)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见附件3)。

(四)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

(五)正式公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

以上材料,需在注明的地方加盖公章。

三、申报程序

(一)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评估、论证;对传承于辖区内不同地区的同类项目,可综合归纳后统一申报。

(二)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筛选、论证后的申报项目,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可向所在辖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市级名录项目申请;经所在辖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市属各单位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区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选定项目进行论证后,直接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是国家级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要基础性建设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在摸清家底,优选资源,建立县级名录的基础上,精心遴选申报项目,控制申报数量,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切实做好第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

(二)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论证,确保项目质量,特别要重点关注下列项目:

1、少数民族的项目;

2、有利于增强区域文化认同的相关项目;

3、传承乏人、濒临消亡的具有保护价值的项目;

(三)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四)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

提交要求

)需要以纸质版报送的材料:

“情况说明”、附件1、附件2,附件3中的照片部分(照片需制作成相片册,每张照片黏贴到内页,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照片进行说明)、其他辅助材料。其中“情况说明”、附件1报送1份,装入档案袋;附件2,附件3中的照片部分、其他辅助材料报送2份,装入2个档案袋。每个档案袋扉页写明内放文件或项目材料名称。

   )需要以U盘报送的材料

1、“情况说明”、附件1需报送PDF版、电子版;

    2、附件2,附件3中的照片部分、其他辅助材料报送电子版,其中附件2的“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保护单位承诺”、“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授权书”同时提供PDF版。

以县为单位,将电子版、PDF版拷贝到一个U盘上,U盘内文件要进行分类整理。其中“申请报告”1个文件夹,包括“情况说明”、附件1“项目资料”为一个文件夹,包括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照片、视频及其他辅助材料(选交)。

六、工作步骤:

各县市区将申报材料由专人 1218日前报送市非遗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审核不通过的,当场退回。

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组成潍坊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专业评审,并将初选名单报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

文化和旅游评审委员会对列入潍坊市第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建议名单进行审议后拟于 12旬向社会公示。

为避免资源浪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申报数额原则上不超过6个。

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按弃权处理。

、报送地址

(一)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联系人:      联系电话:8091572

电子邮箱:wfwlfyk@wf.shandong.cn

(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邱纯伟      联系电话:8231785

电子邮箱:wffybhzx@wf.shandong.cn

材料报送地址: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奎文区行政街23号),联系人:邱纯伟   电话:8231785

 

附件:

1、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潍坊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潍坊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3日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