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布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2019-12-06 11:09:50 来源:今晚报 作者:雷风雨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天津市教委近日发布《天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列出35条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据介绍,这一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教师不得违反教学纪律,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旷课、拖堂、加课、调课、换课、代课、坐着上课、无教案上课、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在工作时间吸烟、饮酒、打游戏、玩手机、看视频、网络购物、炒股、擦车等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不思进取、消极怠工、慵懒无为、敷衍教学,不认真备课及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学生等。不得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不得违背课标、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非零起点”教学、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不得违规布置家庭作业或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增加学生课外负担。

  这一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还包括,教师不得对校园欺凌疏于预防、处置,未尽到相应职责,发生校园欺凌后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故意偏袒一方,致使学生伤害加重,不得瞒报、谎报校园欺凌情况,妨碍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校园欺凌管理职责。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不得训斥、指责学生家长,或给家长布置本应由教师完成的专业任务。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成果,不得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上署名。不得有违反师德师风、败坏教师声誉的其他言行。

  此外,《天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从爱国守法、潜心教育、专注教学、关爱学生、尊重家长等五方面,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指标对师德师风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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