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历史沿革

2017-06-20 09:31:36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赵子灵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1904-1906为日占营口时期,既日本第二次占领营口)

  1904年7月25日,日俄战争爆发之际,日本击败俄国,占领营口。对营口商埠区、港湾实行军事占领,并成立营口军政署。在营口进行了两年半的军事殖民统治,光绪三十二年十月二日(1906年12月5日)中日双方就日本交还营口问题举行最后谈判(从11月16日至27日已进行9次谈判),签订《交收营口条约》六条,定于1906年12月6日日军撤出营口,日本驻营口军政署撤销,将营口交还清政府。奉锦山海关兵备道衙署、营口海防同知厅由锦州、田庄台迁回营口。然而,日方并没有履行谈判条款,只交还了半个营口,新市街、二本町、牛家屯均未交还,一直霸占到1945年。

  1909年,清政府设置营口直隶厅,将原属海城县的3个乡、盖平县的1个乡划归营口直隶厅管辖。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由于长江北岸仍为清政府统治区域,所以营口直隶厅仍处于清政府管辖。

  1912年2月清宣统帝退位,营口直隶厅隶属中华民国管辖,改用民国年号。

  1913年2月,根据民国北洋政府《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营口直隶厅改称营口县行政公署,所属区域南至兰旗,东至大石桥,西至渤海,北至大洼;同时撤销锦新兵备道,改为南路观察使,驻营口。

  1914年民国政府将南路观察使改称辽沈道尹公署仍设在营口,辽沈道管辖营口、盖平、海城、

  辽阳、沈阳、铁岭、开原、镇安(今黑山县)、北镇、新民、锦县、锦西、兴城、绥中、盘山、台安、义县、彰武、东丰(今吉林省东丰县)、西丰、西安(今吉林省辽源市)和辽中22个县。

  1923年5月1日将营口县公署改为营口县政府。又在营口商埠区设立市政公所。是东北第一批试行市制的城市。

  1929年(民国18年)1月,东北易帜后南京国民政府撤销道制,道尹公署改为营口市政筹备处,营口市政公所撤销。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营口第三次被日本占领,营口沦为殖民地。11月31日,民国政府营口县政府撤销,成立营口县自治执行委员会。

  1932年,满洲帝国成立,营口隶属于满洲国管辖。营口县自治执行委员会撤销,成立满洲国营口县政府公署。

  1938年(康德五年)满洲国中央政府将营口县改称营口市,营口市公署实行区建制。

  1945年8月15日光复,日本投降撤离营口,苏联红军进驻营口。司令部设在青林馆。营口市地方组织“维持会”对城市进行管控。(赵子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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