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月27日,盘锦垦区(地级)成立,盘山县和盘锦区合并并划归盘锦垦区管辖;市辖区为站前、西市、郊区。 1969年5月,辽南地委撤销,盖县、营口县、海城县划归营口市管辖,全市共辖站前区、西市区、郊区、营口县、海城县、盖县。 1973年,营口市海城县划归辽宁省鞍山市管辖。 197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复,撤销盘锦地区并入营口市。其所辖的盘山区、大洼区更名为盘山县、大洼县划入营口市。营口市辖三区四县:站前、西市、郊区及营口县、盖县、盘山县、大洼县。 1984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由盖县鲅鱼圈公社17个生产大队划入市区,设立营口市鲅鱼圈区;7月营口市郊区更名为营口市老边区;全市共辖站前区、西市区、鲅鱼圈区、老边区和营口县、盖县、盘山县和大洼县。 1985年1月,国务院批准盘锦设市,将营口市管辖的盘山县、大洼县划归盘锦市管辖。营口市共辖盖县、营口县及站前、西市、老边和鲅鱼圈四区。 1992年11月,盖县改称盖州市(县)、营口县改称大石桥市(县)。 200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将盖州市的熊岳、芦屯、红旗3镇划归鲅鱼圈区管辖。 区划状况 2012年,营口市辖四个行政区一个新区及两市(县):鲅鱼圈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沿海新区、大石桥市、盖州市。面积:540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35.45万,市辖区面积981.99平方公里,城区常驻人口120.6万。市政府驻沿海产业基地(沿海新区)新联大街。(赵子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