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绍兴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0-03-04 00:00:00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绍兴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绍兴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绍市审调报〔2019〕27号)。审计结果表明: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绍兴市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绍兴市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进展良好;财政部门根据《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绍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至2018年,绍兴市积极推进部门行业购买公共服务,拓展政府购买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推进既有公共服务项目向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转变。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指导目录》制定存在问题”的整改。我局已在回复“绍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9年度)(征求意见稿)”时向财政部门建议增加“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防治”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今后,我局将继续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实际情况,积极向财政等部门提交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修改建议。

(二)关于“未按要求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问题的整改。我局从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开始,进一步加强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的审核,做到应编尽编。同时,我局将继续根据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积极向财政等部门提交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软件设置修改完善建议,以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完整编制。

(三)关于“验收和履约评价未到位”问题的整改。我局下属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将按照要求,对丙类房屋安全鉴定采购工作不足之处积极进行探索,细化省采购办法相关要求的具体实施,进一步研究明确验收工作方案,努力拓宽相关实施方法提升验收效果,将验收工作真正落在实处。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验收和履约评价监管,确保项目验收和履约评价到位。

(四)关于“未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问题的整改。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财政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公示。同时,积极向财政等部门建议统一发文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公示的方式、流程等,以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关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和合同执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的认识”建议的采纳情况:我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修改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软件,以确保完整编制,做到应编尽编;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和合同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多种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签订购买合同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评价指标多样化,组织多元化,积极引进第三方参与,结合财政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系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继续根据财政等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 3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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