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6日,浙江东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绍市综执罚字2018第1号)行政处罚信息,向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信用修复,此行政处理决定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2年 ,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85115821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