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科〔2020〕3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市)科技局: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9〕92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年度绍兴市“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绍兴本地企业(不含外资控股企业)聘请的“海外工程师”; (二)曾在国外企业或机构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高精尖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并在我市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等岗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位; (三)所在企业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当年度在该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在所聘企业获得年薪达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二、申报要求 各区、县(市)科技局对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和汇总,征求同级组织部门意见后,于4月25日前行文上报2020年度年薪资助计划的申请;市属企业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 (一)《2020年度绍兴市引进“海外工程师”申请年薪资助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2020年度绍兴市引进“海外工程师”申请年薪资助明细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企业填报《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 2、申请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复印件三份; 3、申请企业股权证明复印件三份; 4、企业与海外工程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三份; 5、所聘用的海外工程师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三份。 三、审核要求 各区、县(市)科技局请于12月底前对年薪资助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并行文上报2020年度年薪资助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报告;市属企业直接由市科技局进行核实。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 (一)《2020年度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审核汇总表》(附件4); (二)审核材料要求: 1、《引进海外工程师执行情况表》(附件5)一式三份; 2、出入境证明复印件三份; 3、《出入境证明明细表》(附件6)一式三份; 4、2020年度年薪支付有效凭证三份。 四、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影响无法来绍的,经认定可视作在绍工作时间。 (二)“海外工程师”年薪原则上以银行流水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等凭证为依据。企业自行出具的薪酬发放记录、各类发票、单位记账、现金发放签收等材料不视作有效申报材料。 (三)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材料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 (三)请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绍兴市科技局外专局,同时通过钉钉报送电子版材料,电话:85782590、89175680。 附件1:《2020年度绍兴市引进“海外工程师”申请年薪资助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2020年度绍兴市引进“海外工程师”申请年薪资助明细汇总表》.xls 附件4:《2020年度绍兴市引进“海外工程师”申请年薪资助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6:《出入境证明明细表》 .doc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