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修复信用记录,助力企业发展”——市局完成首批89条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2020-04-07 00:00:00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助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信用信息依申请修复工作。

对照信用修复条件,市局信用监管处在修复工作开展前期进行了大量的数据摸排、核对、筛选等准备活动,经过2昼夜的加班加点从近300条行政处罚信息中最终确定符合修复条件的162条行政处罚记录数据,然后又通过公众号、公告、电话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该项政策,对于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提前延伸服务,将相关资料发送后还耐心指导企业如何填报。

3月27日下午,绍兴绿油油蔬菜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方某亲自向市局信用监管处提交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资料。经查,2018年7月,绍兴绿油油蔬菜专业合作社因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被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虽然当时我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给予“免于处罚”的处理决定,但该条信息在“信用中国(浙江)”行政处罚栏中进行了公告。“经此教训后,我们加强了管理,完善了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这次能够有机会修复不良记录,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更是提升了我们做企业的信心,以后会更加谨慎仔细,食品行业容不得一点点粗心大意,我们会尽全力争取让全市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放心更安心。”绍兴绿油油蔬菜合作社的负责人感触颇深地说。经核实,该合作社积极纠正违法行为,落实相关整改,切实履行了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今未再发生失信违法行为。

像这样的案例近几日在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的办公室中不断上演,截止2020年4月2日,我局共收到67家企业(涉及行政处罚信息89条)的信用修复申请,其中还包括一家外省公司(江西国萍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得知此事后,也要求信用修复,我局信用监管处工作人员主动对接,通过微信远程指导企业填报相关文书。目前这89份信用修复申请资料已经审核完成,正在我局外网上公示。公示期届满后,如相关人员无异议,我局将为该些企业发放“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帮助其顺利完成企业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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