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的“福利”非村民之福

2020-04-07 08:48:00 来源:绍兴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去年,柯桥区湖塘街道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意见》,对各村居的福利性开支作出明确规定。一年下来,街道所辖15个村居共节省福利性开支1254.35万元,省下的钱,用到了各村更紧要的民生实事上。

一纸《意见》,立竿见影,换来超千万元的节流效果。其背后,则是该街道各村居沿袭多年的“举债发福利”怪象:村与村之间相互攀比着发福利,福利费少则数十万元,多则两三百万元,一些经济薄弱村不堪重负。像陌坞村,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只有13.6万元,每年的开支却要花40万元,而其中医疗保险费、有线电视费两项普惠性福利就高达25.73万元,村里年年收不抵支,每年除去上级补助,都要街道、结对村出钱兜底才能维持正常运转。

使用村集体资金发放“福利”,本应有严格的界定范围,有明确的开支标准。比如,要优先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和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用流转、房屋拆迁等补偿资金不得用于福利性支出,整个支出占村级资金总支出的比重应该适宜,等等。现在却不仅名目繁多,而且还举债发放,已经与“福利”二字相去甚远,有限的村级集体资金异化成了可以肆意瓜分的“唐僧肉”。

更重要的是,眼下我们还有很多村家底并不厚实,村级资金使用往往“长了人中、短了鼻头”。村民享有了医疗保险费、有线电视费等福利,更要紧的实事工程就只能束之高阁。如果还寅吃卯粮、“打肿脸充胖子”,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村容村貌越来越差,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恶化,直至发展长期停滞、民生日益凋敝。这个“福利”是福还是祸,一目了然。所以,湖塘街道的“砍福利”,恰恰是在为村民们谋取更长远的福利。

滥发福利,甚至不惜举债,表面上看,似乎是为了满足村民“你有我有大家有”的利益诉求。但细细推究,还是村居干部的不作为不担当思想在作祟。形形色色的福利费发下去,一来可以暂时息事宁人,避免引起矛盾纠纷;二来可以不丢选票,卖个好人缘;再者还可以成为营造团结和谐假象的一种工具、手段,甚至给“隐形腐败”打开方便之门,不能不引起警惕。

侵蚀村级发展稳定之基的所谓“福利”,亟待整顿。这就需要通过制度约束,让村级资金有规范地用,避免任意妄为、巧立名目;有重点地用,突出公益属性,避免撒“胡椒粉”;有计划地用,量入为出,注重长远发展。这是加强基层治理的应有之举,也是广大村民真正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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