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支队联合市检察院赴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生涉案活体海龟

2020-09-08 14:20:54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9月3日,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支队刘和平支队长带领支队、禅城及顺德渔政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市检察院葛东海检察官一行,将支队、禅城及顺德大队于2016年和2018年在涉及水生野生动物案件中查处罚没的2只海龟(海龟科生物活体)移交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行放生。

  本次移交的海龟活体共2只,均为幼体绿海龟。海龟活体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看护并于当天运送至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参与放生人员不远数百公里冒雨奔赴保护区,目的是为了让海龟能得到更加合适的生存条件,回归大自然。涉案活体海龟在市检察院检察官见证下由市渔政支队现场移交给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有关专家现场对海龟个体进行健康情况检查,并植入电子生物标签。经过专家评估,其中一只活体海龟适合放生,在支队、禅城及顺德大队、市检察院和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专家的共同见证下放归海洋。另外一只海龟需要在保护区进行暂养、野化,待其符合放生条件后适时予以放生。

  本次放生是继7月份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后市农业农村局与市检察院在双方签订的《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非法捕捞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协作协议书》框架下开展的又一次合作。双方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合作,扩大合作范围,通过生态公益诉讼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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