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2019-12-09 08:00:00 来源: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第231“2019年底前,完成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相关整改任务,我市加快推进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1911并完成环保验收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已完成该项整改措施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1210日至20191217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9129

 

 

附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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