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4 项“对海口市灯塔酒店围填海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并根据后评估结论组织开展生态整治修复”相关整改任务,我市已于2020 年5 月底前完成灯塔酒店项目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和海洋保护与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完成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 年6 月3 日至2020 年6 月9 日。 附件: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4)整改完 成情况公示表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0 年6 月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见附件: 关于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