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香芝麻油中违规添加增香剂被罚5万元

2020-12-15 08:00:00 来源:海口新闻网_南海网 作者:蒙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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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5日消息(记者 蒙健)香油,又叫芝麻油、麻油,是中国传统的调味植物油,可是过于浓郁、芳香扑鼻的芝麻油,你就要注意了。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海口秀英区厨之鲜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芝麻油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中乙基麦芽酚不合格。为此,该加工厂被罚没5万余元。

  据介绍,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有风味“乳化作用”,可使两个或两个以上香味更加调和,让整体香味更统一,同时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的清香,让食用油产生令人满意的风味。还有防腐性能,可有效延长食品储存期。但是长期食用乙基麦芽酚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能够损伤肝、肾,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乙基麦芽酚。

  据悉,9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启动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及时送达检验报告,对海口秀英区厨之鲜食品加工厂展开现场调查,并对该加工厂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笔录。经调查,8月1日,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使用自制的芝麻油、外购的大豆油、SM特精制芝麻油香精生产了20桶香芝麻油及4桶香麻油,货值金额1380元,违法所得108元。因不合格批次产品被流通环节办案部门查封作另案处理,故无产品被召回,执法人员要求该加工厂立即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整改。

  目前,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已排查问题原因,经企业排查,造成上述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事先不熟悉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知道乙基麦芽酚危害性等。

  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且未按规定遵守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8元以及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0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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