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六项举措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2020-01-31 09:39:00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作者:呼和浩特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多项举措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全区市场价格稳定。

一是再次部署价格执法检查。根据近日市场供应、价格变化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及时作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部署,再次就价格监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是提醒告诫、发布公告,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市场价格监管,先后广泛发布公告、组织提醒告诫、开展约谈警示,督促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加强自律,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

三是建立价格监测直报点,适时掌握相关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在呼和浩特、包头、通辽、赤峰、鄂尔多斯5市建立医疗防控用品价格、粮油蔬菜肉食价格监测直报点,实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分析研判趋势性价格违法案件。

四是公布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经营者。1月28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8个针对医疗防护用品价格涨价行为的违法典型案件,涉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海等盟市,公布、曝光辖区典型价格违法案例。

五是加强基层价格执法指导。组成案件指导检查组、价格舆情组,研究制定价格违法行为执法指南,对典型案例进行法律分析,春节前后数次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市场、社区,深入开展检查执法,统筹协调组织疫情防控期间投诉举报、舆情信息反馈,指导建立即诉即查、即查即报机制,通过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有效指导基层执法检查更加严格、规范、高效。

六是加强正面引导,鼓励倡导经营者开展价格承诺。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积极鼓励各大连锁药店、个体私营零售药店公开价格承诺,加强价格自律,同舟共济,共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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