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骑车发生事故肇事逃逸 民警一秒锁定将其抓获

2023-11-16 17:04:4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明晓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讯 11月13日上午,市民赵女士与家属携带一面“情系百姓,路通万家”的锦旗来到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槐荫区大队经六路中队,感谢民警快速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事故怎么发生的呢,民警又是怎么破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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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18时35分,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经一路纬十一路路口北侧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询问,骑电动自行车的李女士与赵女士在事故中接触,双方均被撞倒在地。赵女士称当时自己正准备由东向西过马路,因车多就站在路边等待,李女士骑车经过把她撞倒,造成两颗门牙松动。

  而李女士却称事故并非由她引起,她也是受害者。李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纬十一路由南向北行驶,看到赵女士站在路中间便停下车让其先行,此时身后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了过来,巨大的冲击力将她的车辆撞倒,同时也撞倒了赵女士。据李女士称撞她的人是一名黑衣男子,同行的还有两人,着装一致。随即,民警联系120将赵女士送往医院救治。

  随后,民警调取了事故现场监控,监控显示肇事男子将李女士撞倒后,没有立即离开,在将李女士和其电动车扶起,趁赵女士与李女士交流的时候,肇事男子与其朋友离开了现场。但是事故发生的监控视频并没有拍到肇事者的车辆号牌。

  于是,民警开始调取沿线监控视频,在近百小时的监控中,根据肇事者仅有的着装特征一帧帧地查看。终于在一段监控视频中发现了仅停顿了一秒的肇事车辆,通过车牌号民警锁定肇事者就是姜某。然而当民警联系姜某时,姜某矢口否认撞人的事实,反而在看到事故后马上停车,并帮忙将人扶起。但是,在证据面前,姜某的谎话被识破,最终承认肇事逃逸的事实。由于姜某涉嫌肇事逃逸,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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