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开发区创新探索土壤环境“健康码” 保驾护航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2020-11-18 08:00:00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 作者:丽水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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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立项目“进退场”体检机制,以“三明确”压实责任。

  一是明确检测范围。明确对开发区辖区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收储收回等进退场活动,全面开展项目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形成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场指标图谱,弥补生态环境保护在空间上的缺漏。同时,自然资源部门在工业用地出让时,将进、退场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检测及修复责任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条款,实现带“指标、责任”出让,防治隐形污染。截至目前,共有14宗土地完成了进场调查。二是明确检测主体。一般新建项目在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其入园后至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前,由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编制调查报告;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及合成革行业(水性革除外)的新建项目,由企业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编制调查报告。改、扩建项目则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由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编制调查报告。三是明确检测指标。分行业分类别对项目用地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指标,地下水中的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指标,在用地的不同方位采集样本进行检测。截至目前,共开展了26个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其中检出土壤指标超标的污染地块0个,地下水指标超标的地块8个。

  二、实行土壤“健康码”动态更新,以“三颜色”落实监管。

  一是可视化监管,科学定“色”。出台《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检测结果、污染防治水平、环境违法情节等情况,按照警示程度逐级降低,对辖区内包括合成革、革基布、危固废处置、化工、电镀等行业及工艺在内的8种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发放“红、黄、绿”牌。目前,园区第一批62家企业被列入名单,其中“红牌”警示1家、“黄牌”警示58家、“绿牌”警示3家。二是差异化管控,监测分“色”。全过程监控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情况,明确列入黄牌的单位需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要求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列入红牌的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并将监测报告交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同时将“红(黄)牌”警示的排污单位纳入重点检查对象名单,加大执法和监测频次及处罚力度。三是精准化管理,动态改“色”。落实法律规定,借助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辖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实行实时管理。并根据企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生态修复的情况进行动态更新,通过治理验收的将提升至对应的颜色等级,及时向社会公示。目前开发区约有330个监测点位,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接到举报,即可第一时间通过监测点位探头进行监管,并迅速开展现场巡视。

  三、构建“一体化”联动监督机制,以“三运用”立体治污。

  一是公开挂牌警示。对辖区内列入土壤环境“红(黄)牌”警示名单的企业,由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外挂牌警示,张贴在企业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点位图上,其中工厂地下水采样监测点位,工作人员用星号标志,土壤采样点位用三角形标记,方便过往市民、工厂工人区分并详细了解环境监测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二是指标比对修复。将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写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并在企业网站等官方媒体以及公示栏向社会公开,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同时进场土地检测报告的数据,将作为项目退场时指标比对和修复的依据,如果退场时土壤中污染物指标超标,则必须由土地使用权人修复至进场时的水平,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法从重处罚。三是结果多方挂钩。部门协同共享信息,将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评价结果及动态更新与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新改扩建项目审批、环境执法和处罚裁量、用水用电等相挂钩,予以多方运用,倒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投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如列入“红牌”警示的排污单位,其次年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将下调一级,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也将被限制。

  来源:丽水改革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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