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07-06 08:00: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68505126(政务大厅)/83630871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

关于仙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宁环表复〔2020〕22号2020.6.30
2

关于建设乙二醇净化出口增加脱醛床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宁环建〔2020〕7号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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