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2024-03-29 22:52:3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臧海蓉 责任编辑:明晓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讯 青岛是著名的海滨城市,拥有许多美丽的海水浴场,汇泉湾畔的第一海水浴场,崂山环抱的石老人海水浴场,还有西海岸的金沙滩、银沙滩等等。海水浴场既是我们这座滨海城市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也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靓丽名片。为了规范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更好的服务市民游客,引领海滨旅游高质量发展,青岛市政府组织修订了《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3月29日下午,青岛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组织修订的《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解读,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傅强先生,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副局级领导干部刘增青先生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会上获悉,《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对海水浴场的设立、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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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规划,让海水浴场成为城市名片

  作为重要的生态旅游资源和城市文化名片,青岛的海水浴场已成为岛城市民重要的休闲运动场所和来青游客旅游打卡地。目前,青岛900余公里海岸线上共分布着9处海水浴场。市南区4处,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六海水浴场;崂山区2处,分别为石老人和仰口海水浴场;西海岸新区3处,分别为金沙滩、银沙滩和灵山湾海水浴场。

  据介绍,始建于20世纪初期的第一海水浴场至今已有120余年历史,见证了岛城的历史更迭和文化积淀,成为集人文、休闲、运动于一体的休闲浴场;第三海水浴场依托“东有浮山湾,西有八大关”的天然禀赋,做足“美”的文章,成为最美观景海水浴场;石老人海水浴场聚焦时尚、智慧,将时尚业态、科技元素植入管理服务场景,成为活力时尚、温馨智慧的城市新名片;金沙滩海水浴场突出开放性、现代性,围绕沙滩文化、海洋文化、旅游文化,着力打造“亚洲第一滩”。另外,深受年轻人追捧的第二海水浴场、“唯一高铁直达”的第六海水浴场、露营新宠的仰口和银沙滩海水浴场、“最美海湾”的灵山湾海水浴场等各具特色。

  如何“呵护”好这份得天独厚的优势和禀赋?《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明确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发展,海水浴场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地理风貌、历史人文特征相适应,并符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城市风貌、生态环境等的保护管理要求。海水浴场的海域水质条件、沙滩沙粒度、沙滩坡度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与港口、主要河流入海口、旅游码头、渔港(渔船停泊点)、浅海养殖区等应当保持安全距离。新设立海水浴场,由相关区(市)人民政府提出海水浴场设立方案,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后,报送市城市管理部门。青岛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就海水浴场规划选址、用地、用海以及海水浴场的海域、陆域范围等方面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发展等部门意见,并组织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益便民,体验感更好业态更丰富

  好的资源禀赋需要硬件设施与服务提升才能“锦上添花”,同时,也需要通过“浴场+”的带动作用,与周边环境、业态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为城市带来更多的“大流量”。《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对海水浴场的功能分区、人员设施配备、配套建设等作出规定。明确海水浴场运营单位应当根据沙滩、海域等条件特点,明确海水浴场的游泳区、非游泳区、水上活动区等功能分区,设置监控室、广播站、救护站、更衣冲浴室等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救护人员;海水浴场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沙滩进行深度清理和补沙换沙,确保沙滩品质;海水浴场内经营业户应守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得诱导、欺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游客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地或者利用公共设施从事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倾倒垃圾、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海水浴场内禁止采挖砂石、养殖、捕捞、垂钓、燃点篝火、孔明灯、烟花爆竹、自带炊具烹饪、烧烤食物、携带犬只等影响海水浴场安全、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一浴场一方案”原则,2023年青岛九大海水浴场实现了环境品质和管理服务“双提升”,全年开放游泳服务期间,累计接待游客超1800万人次,创近年来新高,为青岛市旅游品质提升和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青岛市9处海水浴场共完成园路改造18.6万平方米,智慧停车场改造7处,冲浴室改造5处,标识标牌更新350余处。

  同时,围绕游客实际需求,进一步丰富服务业态,升级服务质量。石老人海水浴场花神咖啡店和如是书店深受年轻人喜爱追捧;第三海水浴场依托浮山湾灯光秀打造的海景吧成为游客戏水观灯的打卡地;银沙滩、仰口海水浴场打造的沙滩露营基地人气高涨;金沙滩、城市阳台改造的休闲餐饮服务驿站同样广受好评。服务的拓展升级为海水浴场带来了新的流量增长点,推动了海水浴场的品质蝶变。

  人防+技防,兜牢织密海水浴场“安全防线”

  保证市民游客安全,是海水浴场最重要、最关键的所在。《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对海水浴场的安全管理作了规定。如明确海水浴场运营单位应当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管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工作等。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进行抢险救援,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遇有恶劣天气、海水污染或者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形,海水浴场运营单位应当主动暂停游泳服务,直至临时关闭海水浴场,并通过广播、公示牌、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布,劝导疏散游客。

  记者了解到,为了兜牢织密海水浴场“安全防线”,青岛市海水浴场通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控体系,全力做好游客安全保障。青岛市9处海水浴场共配备救生救护人员280余人,安保巡视人员270余人,救生船只31艘,警示标识450余处。同时,推进科技赋能安全管理,各海水浴场均建立了覆盖全域的监控和广播系统,金沙滩、石老人、灵山湾等海水浴场先后升级了红外线、电子围栏、人脸识别、定向广播等智慧系统,升级“技防”保障。

  除此之外,海水浴场开放游泳服务期间,按规定对游泳区、非游泳区、海上娱乐区等进行分区管理,并在海上娱乐区与游泳区之间设置不低于五十米的安全缓冲区。(臧海蓉)

  (文章系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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