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这一典型案例获生态环境部表扬

2021-11-24 10:02:2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韩爱青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天津11月24日电(韩爱青)生态环境部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发布实施《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天津等地生态环境部门以《指导意见》为指引,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专案查办、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格执法,近日,生态环境部特予以表扬。

2021年7月,在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检查行动中,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新区支队)通过梳理分析问题线索发现,天津国佳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人工监测过程中篡改、伪造、销毁原始记录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专案查办制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新区支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同一采样员在同一时间段出现在相距30公里的两家企业开展采样检测;二是检测报告中检测的采样体积、标况体积、计前压力、跟踪系数以及过剩系数等原始记录被人为修改;三是违规替换数据设备,对数据查询报表中的原始记录进行修改。经对该公司员工进一步调查询问,员工承认为了缩短采样时间,参与更多检测工作获取酬劳,篡改了上述相关信息。

天津国佳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依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以及《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同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区市场监管部门。

该典型案例的启示意义在于:建立完善专案查办制度,明确查办要求,细化查办流程,按专业领域成立专案人才库,对符合专案查办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专案查办程序,配备精干执法力量从严从快查处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确保重点案件查办质量,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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