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03-09 09:29:00 来源:营口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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