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2020年3月6日 |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2020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