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元冠力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下列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10日,如对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意向申请用海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中山南朗趸船码头项目用海 拟用海人:中山市元冠力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用海面积(公顷):0.6482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0.3262公顷;港池、蓄水用海0.3220公顷。 用海类型与用途: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港口用海(二级类) 拟用海位置:中山市南朗镇下沙排洪渠入海口南150米海域 拟用海时间:2年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 电话:0760-88329492 附:项目宗海界址图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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