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应急规发〔2019〕1号)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工况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评审流程评审单位管理规范工作指南等8项方案制度的通知》(宁应急〔2019〕115号)等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中卫市兴明乙炔制造有限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4日,为期5天。凡对公示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有异议者,请及时向中卫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5-7068908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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