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莉 记者 陈建宇 摄 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媒体报道 吕莉,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吕莉。从家到检察院三公里的路走了快三十年,经她手的案卷挨个摆起来比这条路还要长。她说,对待每一起案件,她依然会像对待检察生涯中第一起案件那样审慎。 善于倾听 到离群众最近的岗位去 1988年,吕莉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被分配到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领导在为新同志们安排工作时,想听一听他们的想法。吕莉说:“我希望到最能接触群众的部门。”于是,她到了控申处。在那里,她看到老同志们接待来访群众的耐心,也看到了普通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许。“热情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细致处理好每一起信访案件”成为她的信条。 在控申处的六年,培养了她和群众的感情,也增强了她的责任意识。1995年她调至公诉处,把这种作风也带到了公诉工作中。 坚守正义 行凶者得到应有的惩处 2013年,一份判决书摆在吕莉的眼前。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李丽(化名)因不同意与王某保持恋爱关系,被王某枪杀。一审法院考虑其自守情节判处王某死缓。吕莉和公诉处的同事们在审查案件时认为,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是“应当”,王某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公诉处经研究认为应判处其死刑,遂提出抗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王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这是秦皇岛市检察院恢复建院以来首例死缓抗诉成功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