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吕莉:把每一起案子都办成铁案

2017-06-18 16:45:20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郭海英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还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缓,被害人家属要求抗诉。吕莉认真审查案件,从案件事实到法律适用一条条地讲给被害人家属听,充分说明不适用抗诉程序的理由。被害人家属心服口服,收回了要求。

  艰辛取证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她办案是有名的认真,为一个证据走几百里路、问几十个人,是常有的事。”与吕莉同事多年的检察官向记者讲起了一次取证经历。那年冬天,他们一起赴辽宁补充一个非常关键的证据。取证后天已很晚。为保证办案效率,他们连夜开车往回赶。半夜,车行至一段泥泞地带陷入泥坑之中,吕莉不顾寒冷,把裤脚一挽就下车推车。

  公诉处2012年承办的毛某等12人特大贩毒案是公安部、省委政法委挂账督办案件,当时是我省涉案毒品毒资数量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团伙犯罪案件。为提高诉讼效率,吕莉带领办案人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针对性提出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的建议。她多次参与现场搜查、讯问、询问,提出建设性侦查意见136条。当时正值盛夏,她和办案人员冒着酷暑对全案23册卷宗笔录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撰写了近10万字的审查报告,梳理核对犯罪事实162起。最终,涉毒分子被依法惩处。

  到公诉处工作以来,吕莉亲自办理、指导办理案件超过1500件,无一错案。她指导参与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大要案,彰显了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稳定。作为公诉处的领头雁,吕莉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公诉实训,创新了培训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提升了干警办案能力。她三次带队参加全省公诉人竞赛,5人被评为全省十佳,其中1人获全国十佳提名奖,3人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在办案过程中,她对非法证据排除、简易程序审理进行研讨、实践,其中“证据合法性审查独立进行的做法”得到了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推广。自她任处长以来,全处无一人违法违纪,有9名检察官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吕莉被高检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部”、“全国五一巾帼标兵”, 2015年荣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称号,2016年获评“河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面对荣誉,吕莉说:“我做的都是一名检察官应该做的。只有履职尽责,才能无愧于心、无愧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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