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历史沿革

2017-06-20 09:31:36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赵子灵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营口战国时期属燕国。

  秦属辽东郡。公元前195年,西汉在辽东郡置18个县,营口地区南部设平郭县,北部置安市县。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营口地区先后被汉族的公孙政权、鲜卑族的慕容政权和高句丽政权统治过。平郭县和安市县置而不废,文县(东汉改为汶县)于240年被曹魏政权迁至齐郡(今山东省境),房县改属辽东属国。

  后燕政权于385年将平州治所迁到平郭县。

  唐代末,北方先后有契丹、女真、蒙古3个民族政权更迭,并在营口地域内设置地方政权。

  辽国平灭渤海国后,将其一些州县迁到营口地域内,在今熊岳镇设卢州领熊岳县,在今汤池镇置铁州领汤池县,耀州领岩渊县,归州领归胜县,另设曷苏馆大王府和辰州领建安县。

  金朝时期,将辰州改为盖州,领建安、熊岳、汤池三县,余州撤废;设女真人的别里买、本得山、按春和曷苏馆4个猛安,猛安下置若干谋克。

  明废州县改设卫所,营口境内南部属盖州卫,北部隶海州卫。营口市区时称梁房口。

  1621年,后金占据营口地区,以耀州(今大石桥北岳州村)为中心屯兵镇守。

  1644年清朝对汉人和满人分别治理。营口地区北部置海城县,南部设盖平县以治理汉人;在熊岳设副都统管辖辽东半岛各地满人;又在熊岳、盖平、牛庄设防守尉或城防尉管理八旗事务。

  顺治八年(1651年),清政府为“龙兴之地”不致荒芜,从山东招远等地陆续招民到今营口城境内。

  1861年,清政府在营口设置奉锦山海关兵备道。

  1867年1月设营口海防同知厅,负责海疆治安。

  1895年3月6日,日本侵略者占领营口(既日本第一次占领营口),设立民政署,任命石田区珍为民政官,对营口实施统治。

  (1900-1904为俄占营口时期)

  1900年8月4日沙俄借消灭义和团之名占领营口,设立俄国营口民政厅,任命俄国驻营口领事安德烈·吉姆连科·奥斯特罗维霍夫(中文名敖康夫)为俄国营口民政长官,向市民公布了《民政规则》十二条。主要内容有“一向属于清国官吏所管理的诸般事物,完全归于俄国当局管理”。民政厅管理营口一切事物,内设警察、税收、裁判、卫生四部,对营口实行4年的军事殖民统治,营口进入了外国占领时期。在此之前的1900年7月,奉锦山海关兵备道衙署、营口海防同知厅被迫暂迁至锦州和田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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