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7-06-21 01:02:48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为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且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时间、方式、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并做出相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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