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7-06-21 01:02:48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呼和浩特考区所有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应试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应试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应试人员按时进入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网站和《呼和浩特日报》发布。

  (二)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三)在规定期限内,报名人员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报名人员可携带有关证件、证明到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办理。需购买蒙文大纲的考生请与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联系。需要领取报名发票的人员,请于2017年6月20日-7月20日到呼市司法局办公室领取,过期不候。

  (四)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咨询服务电话:

  0471—6649591 0471—6649688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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